#楼主# 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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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时间上肯定来不及了,一来高考报名时有个时间点要审核资格的(上海户籍,或居住证积120分),一来上海现在是3+3+综评的新高考,不是高3毕业后一次性高考的,任选的3门分在高中3年里考掉了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1.jpg
你居住证积120分,子女也可上海中考高考的,配偶上海户籍,你们结婚每满1年+4分,该项40分封顶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2.jpg
夫妻投靠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未成年”是指不满16周岁,或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3.jpg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满足条件(下图中受理条件2和5一般不用看了,你就看1、3、4),你现在走“解决夫妻分居”的政策途径落户上海,孩子户口随迁,时间上倒是来得及的

http://pic2.zhimg.com/v2-73fe013a4ac829a7a395e53548a96d6a_r.jpg?source=1940ef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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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人如玉__ 发表于 2021-12-26 14:55:29
走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时间上肯定来不及了,一来高考报名时有个时间点要审核资格的(上海户籍,或居住证积120分),一来上海现在是3+3+综评的新高考,不是高3毕业后一次性高考的,任选的3门分在高中3年里考掉了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1.jpg
你居住证积120分,子女也可上海中考高考的,配偶上海户籍,你们结婚每满1年+4分,该项40分封顶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2.jpg
夫妻投靠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未成年”是指不满16周岁,或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3.jpg

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满足条件(下图中受理条件2和5一般不用看了,你就看1、3、4),你现在走“解决夫妻分居”的政策途径落户上海,孩子户口随迁,时间上倒是来得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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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占彬侯z 发表于 2021-12-26 14:56:12
投靠落户容易吗?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了,就可以有上海户口吗?
结婚就能落户,这是很多人对投靠落户的误解。
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讲讲 “外地人同上海人结婚多久才可以落户上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该如何去申请?”

投靠落户
外地人同上海人结婚,多久可以落户上海呢?
1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 10 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 10 年、年满 35 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 7 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 7 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 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 5 年)婚姻登记满 5 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5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是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申请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注意:外省市人员指的的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同时申请人需要出示户籍地失业证明,才能走配偶投靠。

如果是为了孩子读书问题考虑,陆老师要再提醒一下,重组家庭的继子女不可以直接投靠落户上海,只能在父亲或者母亲满足投靠落户的同时子女一起随迁才能满足落户条件。

孩子落户问题推荐阅读:全面解读孩子落户问题,离异、重组家庭这些家长更要注意!建议收藏。

  投靠落户申请材料清单

申办夫妻投靠落户材料清单如下: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1.jpg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2.jpg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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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落户流程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流程如下:

配偶投靠落户子女随迁上海 如何规划落户 ?-8.jpg
夫妻投靠落户办理地点
1.徐汇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徐汇区/番禹路865号
联系方式: 2303713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2.青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联系方式: 6971419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7:00

3.崇明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2楼
联系方式: 3936005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00-17:00

4.静安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静安区/胶州路415号
联系方式: 2217765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5.闸北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闸北区/天目中路578号二楼
联系方式: 2204055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6.浦东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边境证、准迁证)、浦东新区云山路1500号(户口咨询)
联系方式: 合欢路22045072、云山路22045660
办理时间: 合欢路: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云山路:周四9:15-11:30;14:00-16:00

7.杨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杨浦区/平凉路2057号
联系方式: 2217061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8.嘉定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联系方式: 6998912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30;13:30-16:30

9.宝山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宝山区/铁通路516号(准迁证、边境证)、宝山区克山路199号(户口咨询)
联系方式: 铁通路:56604991;克山路:28950083
办理时间: 铁通路:周一至周六8:30-11:00,13:30-17:00;克山路:每周二、四8:30-11:30

10.长宁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长宁区/威宁路201号接待大厅
联系方式: 2303919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1.普陀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普陀区/大渡河路1913号
联系方式: 2204952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2.松江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联系方式: 2406671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3.虹口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虹口区/大连路839弄2号3楼
联系方式: 2303256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14.黄浦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黄浦区/河南南路660号
联系方式: 2303427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7:00

15.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
地址: 黄浦区/福州路185号
联系方式: 2202392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16.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地址: 徐汇区/ 等本市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联系方式: 962110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17.闵行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闵行区/莘建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 3412084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18.奉贤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奉贤区/解放东路58号(临时居民身份证、边境证)、八字桥路676号(户口咨询、准迁证)
联系方式: 33611510
办理时间: 解放东路:周一至周五8:30-11:30;八字桥路:周一至周五13:30-17:00

19.金山公安分局户政接待窗口
地址: 金山区/石化蒙源路110号
联系方式: 37990110*65296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8:30-11:00;14:00-16:30

  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审批材料在传递途中的、审批部门作补充调查的、需申请人重新补充证明材料的等情况除外):
1、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
3、市局自收到各分(县)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最后总结
时间方面
1、如果是先结婚,后获得上海户口的,则从获得上海户口开始计算年限。
2、如果婚姻关系中有离婚经历的,需要从最近一段婚姻关系开始计算时间。
注意事项:
1、 投靠落户需要被投靠人所在房产的所有权利人签字才可以落户
2、要注意违反计划生育一般都是一票否决
3、 如果被投靠方是集体户口的,是不可以投靠落户的
4、 投靠者落户上海的一律是非农户口

有任何关于上海户口、居住证、学历等问题,欢迎扫描下方评论区留言!落户路上我们与你一路同行,相信我们,让你落户快让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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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有叶子猿 发表于 2021-12-26 14:56:48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沪府[2009]7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三款。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关于贯彻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的若干问题解答(一)(2013年10月30日)
上海外迁人员投靠配偶、子女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房屋有效权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3、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6、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和被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7、申请人或配偶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全户户籍资料
全户户籍资料是指公安部门存档的户籍档案,由民警调阅并复印。
8、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1)《婚姻状况承诺书》;2)《结婚证》;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4)婚姻、生育事实存疑的,还需提供婚姻登记原始档案复印件。
9、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有效原始凭证(被投靠子女系按本市知青、支内子女政策回沪的无需提供,由民警调阅审批落户档案)
“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关系的有效原始凭证”是指:1)《出生医学证明》;
2)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3)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及被投靠子女的人事档案。
10、申请人的退休凭证或达到相应年龄
1)退休凭证是指《退(离)休证》等证明退休的材料;2)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无需提供退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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