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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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在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
我先说结论吧,总体认为有效,但有特殊情况,另一方还是可以主张支付(调整)抚养费。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约定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一般来说,约定是有效的。
但既然约定是有效的,为什么另一方之后还可以要求调整呢?这主要是因为抚养费是付给孩子的,属于孩子的利益。而协议是夫妻双方签的。父母可以达成一致意思,但这个前提是不能侵害到孩子的权益。所以,在孩子钱不够花的时候,即使约定了不付抚养费,还是可以再次主张的。这个其实就和本来抚养费太低,现在要求调高是一个道理。
但要是当初其实就已经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要求调整就没有道理了。所以,当初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抚养费的对价,也是法院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从这点上开始分析:
1、存在对价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不支付是存在其他对价的。比如夫妻共同财产多分给带孩子的那一方的,同时约定了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一般认为,这些多分的财产实际上抵扣了抚养费,可以认为是抚养费的一次性提前支付。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2、没有明显对价
如果离婚协议中,只约定了不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多分给带孩子的那一方的。关于这种情况,实际中有两种观点。
其中之一认为,离婚是一个整体行为,是双方对离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子女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考虑。所以,虽然财产部分没有多分,但双方既然都同意不支付抚养费,也可能是以同意离婚或让出孩子抚养权作为对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所以不应该支持。
但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支付抚养费的对象其实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带孩子的那一方。如果因为父母之间的约定,导致孩子实际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的,那么这种约定可能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使父母双方约定了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但孩子基于自己的权利,仍可以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以,总的来说,关键还是看离婚协议中,在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前提下,对抚养方的财产分割是否存在大的倾斜,如果有,那么抚养方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可能不会被支持。反之,则还是有一定概率会被支持的。
关于这个问题,更详细的部分,以及其他约定情况,可以看一下我的这篇文章:
希望能帮助到你,后续如有问题可以点击下方付费咨询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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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vgghh 发表于 2021-11-18 12:51:13
这件事情,在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
我先说结论吧,总体认为有效,但有特殊情况,另一方还是可以主张支付(调整)抚养费。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约定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一般来说,约定是有效的。
但既然约定是有效的,为什么另一方之后还可以要求调整呢?这主要是因为抚养费是付给孩子的,属于孩子的利益。而协议是夫妻双方签的。父母可以达成一致意思,但这个前提是不能侵害到孩子的权益。所以,在孩子钱不够花的时候,即使约定了不付抚养费,还是可以再次主张的。这个其实就和本来抚养费太低,现在要求调高是一个道理。
但要是当初其实就已经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要求调整就没有道理了。所以,当初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抚养费的对价,也是法院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从这点上开始分析:
1、存在对价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抚养费不支付是存在其他对价的。比如夫妻共同财产多分给带孩子的那一方的,同时约定了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一般认为,这些多分的财产实际上抵扣了抚养费,可以认为是抚养费的一次性提前支付。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一般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2、没有明显对价
如果离婚协议中,只约定了不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多分给带孩子的那一方的。关于这种情况,实际中有两种观点。
其中之一认为,离婚是一个整体行为,是双方对离不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子女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考虑。所以,虽然财产部分没有多分,但双方既然都同意不支付抚养费,也可能是以同意离婚或让出孩子抚养权作为对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所以不应该支持。
但还有另一种观点认为,支付抚养费的对象其实是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带孩子的那一方。如果因为父母之间的约定,导致孩子实际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的,那么这种约定可能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使父母双方约定了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但孩子基于自己的权利,仍可以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以,总的来说,关键还是看离婚协议中,在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前提下,对抚养方的财产分割是否存在大的倾斜,如果有,那么抚养方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可能不会被支持。反之,则还是有一定概率会被支持的。
关于这个问题,更详细的部分,以及其他约定情况,可以看一下我的这篇文章:
离婚后,另一方不付抚养费,应该如何追讨?希望能帮助到你,后续如有问题可以点击下方付费咨询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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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dfgtgf 发表于 2021-11-18 12:51:30
很多情况下,“你要孩子,我就不给抚养费”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并非在对价和平等原则下达成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以抚养权归属逼迫或要挟签下的协议,即使明显违反了公平、对价原则,很难举证。本质上来讲,也侵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更违背了立法的宗旨——父母抚养的义务。但实务中,法院绝大多数情况下认定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因为在民权领域,法无禁即可为。如果一方抚养能力不足,或者孩子的抚养费增加的情形下,抚养方以及以孩子的名义也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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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61521 发表于 2021-11-18 12:52:24
1.原则上来说,协议有效。
  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这样的约定原则上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必要时,孩子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但当事人应该明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都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其次,孩子的抚养费,与其他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因为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抚养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孩子在必要的时候,有权要求不直接抚养那一方,给付或者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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