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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10:19:05
2020年9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赵富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他37名被告人分别除以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之间的徒刑。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7]
赵富强案中,至少1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干部牵涉到案件中:
杨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焱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涌飞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平凉路派出所原所长胡程浩和副所长孙震东因包庇赵富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分别被判处4年和1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副局长岑宏权接受调查[8][9]。
2021年11月1日,曾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持审理赵富强涉黑案的上海松江法院院长张铮被查。[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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